池旅发〔2017〕42号
贵池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贯彻《池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停止升金湖缓冲区内景区和农家乐等一切旅游活动。根据你委报送《关于取消部分农家乐星级等级和景区等级的请示》(贵旅〔2017〕48号)文件请示,经研究决定,同意取消鹤湖山庄(四星级)、沙山嘴文化村农家乐(三星级)两家企业的农家乐星级等级。请你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两家企业星级农家乐标牌收回。
特此通知。
池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抄送:鹤湖山庄、沙山嘴文化村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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