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确认 > 确认结果
索引号: 003284838/201907-00028 组配分类: 确认结果
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池州市贵池区振龙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31
关于同意设立池州市贵池区振龙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5-31 11:18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正龙同志:

你报来《关于请求设立池州市贵池区振龙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池州市贵池区振龙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影剧院北侧君悦广场一期5203、5204、5205室。

二、学校为课外培训机构。

三、办学内容为中学文化类课外辅导。

四、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细化培训安排、践行诚信守信、规范收费管理。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相对稳定师资和管理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质。聘请的校长和组织机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要经常性对办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学生安全,保证培训质量,努力提高培训水平。

特此批复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