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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表彰201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3-23
关于表彰201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23 17:39 来源: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区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

2017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了教育系统的稳定和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池州八中、池州十中、杏花村小学、高坦初中、牛头山中心学校、乌沙中心学校、江南中学、金碧秋浦幼儿园等8所学校“2017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