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我局受理,经过审核符合办证要求,拟上报贵池区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拟核发养殖证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养殖地点
面积
生态养殖方式
1
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贵池区庆丰圩水域
8188.995
大水面放养
2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
监督电话:0566-2620161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66-2620050(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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