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985G/202604-00006 | 组配分类: | 道路运输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民 |
| 名称: | 贵池区关于对重点货源企业实行源头治超监管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治超成员单位、各货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贵池区道路货物运输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成果,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超工作不断深入,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2026年全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现将贵池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一、源头治超重点巡查监管单位
1、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
2、池州市来龙山白云石矿
3、安徽省池州市双桥熔剂白云岩化工用石灰岩矿
4、安徽省池州市曹村矿区方村矿段电石用石灰岩矿
5、池州市华东明珠石材有限公司
6、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秀山石灰石矿
7、池州市皖加矿业有限公司
8、池州润达矿业有限公司牛栏冲石灰石矿
9、池州市银龙矿业有限公司
10、禄思伟矿业资源(安徽)有限公司
11、安徽省池州市润洲矿业有限公司
12、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3、安徽省东方钙业有限公司棠溪石灰石矿
二、巡查监管、社会监督
1、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对上述货源单位实行重点督查,每月巡查监管不得少于1次。
2、源头单位应严格落实源头治超车辆报备制度,规范使用“池州市货运源头统一计量信息单”,对矿产品运输车辆出厂(矿)前,必须督促封闭运输,杜绝泼洒、扬撒现象。
3、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离企业,要做到不为超限超载车辆配载、装载货物,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矿)上公路行驶。
4、源头治超监督(举报)电话:0566-2568211
贵池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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