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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985G/202604-00001 组配分类: 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标题: 关于依法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02
关于依法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15:08 来源: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之日起,超过承诺期限180日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相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将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证件自动作废,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未按承诺期限投入车辆的企业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