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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3958083294/202601-00095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马衙市场监管所持续开展“药品清源”行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区市场监管局:马衙市场监管所持续开展“药品清源”行动

来源:贵池区市场监管局马衙市场监管所 发布时间:2026-01-1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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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马衙市场监管所根据工作部署,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持续开展“药品清源”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织密“监管网”。该所高度重视“药品清源”行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行动方案,聚焦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卫生院(室)等相关单位为检查对象,明确以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处方药销售、过期药品处理、广告宣传等检查环节,确保行动靶向发力、精准施策。

二是打好“组合拳”。该所坚持“检查与整治相结合、执法与宣教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涉药单位进行覆盖式检查,着重检查药品的进货发票、随货同行单、供货方资质等关键信息,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等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大对处方药销售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守牢民众用药安全篱笆”。

在此基础上,该所行政执法人员还向相关单位负责人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安徽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知识内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指导手册,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该所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1家次,要求现场整改单位5家,立案查处1起。通过强有力的整治行动,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药品清源”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该所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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