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时间
简要案情
违法类型
处罚意见
1
柯杨阳非法猎捕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
2025.12.27
经依法查明:柯杨阳于2025年12月6日,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境内猎杀野生动物野猪共1头,猎杀的野猪涉案价值人民币为500.00元。经鉴定:野猪为猪科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处1头野生动物野猪价值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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