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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97X/202602-00008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里山司法所巧调家庭纠纷 兼顾土地权属与赡养义务促和谐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里山司法所巧调家庭纠纷 兼顾土地权属与赡养义务促和谐

来源: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2-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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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池区里山司法所联合象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引发的家庭赡养与财产权属争议纠纷,妥善解决韩氏兄弟间的矛盾,既明晰了土地权属约定,又明确了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以法融情守护了家庭和谐与基层稳定。 

本次纠纷的当事人韩仲义与韩仲良为亲兄弟,二人因父亲韩青亮名下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产生分歧,还牵扯出赡养父母的责任争议。韩仲义在办理土地承包确认网签手续时,发现父亲名下1.3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登记至弟弟韩仲良名下,认为登记有误,要求变更回父亲名下;而韩仲良则提出,韩仲义此前未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若其愿意承担赡养责任,才同意归还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遂向里山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里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工作人员秉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尊重家庭伦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仔细核查纠纷实情,梳理案涉土地的具体信息,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兄弟二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工作人员一方面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权属规则,明确案涉土地为其父母名下的承包经营资产;另一方面着重强调,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引导双方认识到家庭和睦的重要性,摒弃矛盾隔阂。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多次协商,兄弟二人最终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协议不仅对赡养义务作出明确约定:2026年8月31日前由韩仲良负责赡养父母,2026年9月1日起由韩仲义赡养一年,后续兄弟二人一人一年轮流赡养,同时明确了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等具体责任,以及父母后事的费用承担方式;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清晰约定,确认案涉黄木垅、壕田共计1.38亩土地的权属,约定韩仲义按协议全面履行赡养义务后,其父母去世后可依法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韩仲良需在约定条件达成后15日内配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若韩仲义未履行赡养义务,则无权主张该土地相关权利。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里山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既依法厘清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问题,又妥善解决了老年人赡养难题,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下一步,里山司法所将持续聚焦基层家庭矛盾、土地纠纷等常见问题,主动靠前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专业的司法调解服务筑牢基层平安和谐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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