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117/202505-00035 | 组配分类: | 项目实施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区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
| 生效日期: | 2025-05-14 | 废止日期: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贵农工组〔2022〕11号)和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的通知》(贵科特派办〔2023〕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区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地运营主体应为贵池区内注册,由科技特派员(团)领办、创办、协办或服务的科研单位、企业等法人实体,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
(二)基地运营主体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较强,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效益明显。基地功能设计合理,且有较强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基地具有若干高级以上职称科技特派员创业导师,具有相关领域知识产权,能够开展“四新”成果研发转化,创新产值明显高于贵池区同行业。
(四)基地具有一定规模,运营主体应围绕贵池区特色产业发展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农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基地应成方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工业等领域基地应以项目为牵引、产学研合作为纽带,依托科技园区、开发区等建设。
二、相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何承尧 0566-2034652。
电子邮箱:392051562@qq.com。
附件:区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申报书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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