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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62W/202511-00029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池州市白鑫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池州市白鑫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1-2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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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白鑫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墩上社区

建设单位:

池州市白鑫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池州市白鑫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89417°,北纬30.640142°。项目租赁池州市全发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2栋厂房,一期租赁厂房3600m²,建设年收集、贮存、转运5万吨一般固废收储生产能力及年产1条1万t/a铁质材料原料生产线;二期租赁厂房4800m²,购置打包机、液压装载机等设备,建设年收集、贮存、转运15万吨一般固废收储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1)排放;污泥密闭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2、DA003)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通过上述措施,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吸粪车转运至墩上街道污水处理厂。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在厂内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灰、沉淀池泥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2#厂房西北侧,面积10m²),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污泥渗滤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卫部门及时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生态环境窗口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2099996

电子邮箱:

1193301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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