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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杏花村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文号: 杏街办发〔2025〕48号
成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日期: 2025-11-03
生效日期: 2025-11-03 废止日期:

杏花村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来源: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11-0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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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减少事故危害,能在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内,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重特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情况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党工委书记

指挥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阮爱华  人大党工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党工委副书记

王双全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章润来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朱玲芳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员:章    汪嘉琦  施文化  钱运动  胡书田

宋国胜  严俊锋  余永庆      

各社区、公司党组织负责人

安全生产暨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宋国胜同志任安全生产暨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处置原则

(一)组建以辖区物业和自愿者巡逻队员为主,融合街道各部门、派出所、社区等各类救援力量,协助区应急、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社区和物业,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承担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当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突发事故时,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各成员单位及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由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救援抢险工作,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工作是:1、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严密控制,防止事故扩大;3、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气、供水、通讯等;4、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5、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6、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一旦发现火警,必须迅速地拨打119报警。

(二)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的社区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到现场处置,同时报告街道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街道接到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启动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开展救援指挥调度工作。街道接到所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报告后,在工作时间发生的,街道分管领导、安委办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发生的,由值班领导、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上级政府领导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四)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后,应迅速组织好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物资奔赴事故发生地,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紧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当地群众紧急疏散。   

(五)对于重特大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且安全生产及火灾现场火情严重,不利扑救的,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作出安全撤退工作,严防发生安全生产及火灾再伤亡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援及帮助。

(六)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社区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重特大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区安监局和消防大队下发给事故单位《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现场保护通知书》,街道安委办通知辖区派出所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等待事故原因调查组的调查。

四、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一)辖区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发生后,社区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将所发生情况,向街道安委办(杨超:18056610234、宋国胜:18269904886)报告。

(二)街道安委办接到报告后,迅速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维稳办和区安监局报告。重特大事故最新进展情况每2小时续报一次。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2、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当前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和发展趋势及可能危害范围。

3、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街道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应以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内容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一切行动按本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执行。

(二)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及各小组相关单位、人员应该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三)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及各小组相关单位、人员应在接到关于安全生产及火灾警情的报告和处置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因工作不作为或慢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四)所有参战部门应该无条件服从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挥调度,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在安全生产及火灾处置过程中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五)街道办事处、安委办、综治办、辖区派出所和相关社区居委会应该保持与现场总指挥、各小组以及相关联动单位的联系,适时收集、汇总、报告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传达各级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现场总指挥的指示或现场反馈的情况适时调度相关部门参战;组织编写安全生产及火灾处置信息材料,经领导核准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杏花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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