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62W/202510-00022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池州市金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钢渣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金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钢渣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钢渣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前江工业园前江大道8号 |
||
|
建设单位: |
池州市金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池州市金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钢渣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前江产业园前江大道8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度15分34.682秒,北纬30度32分30.033秒。项目新建1条1条钢渣加工处理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环保设施,形成年产8万吨铁渣、颗粒材料及耐火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给料、破碎、筛分、磁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堆放、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设施+喷雾除尘+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和尾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苫盖,加装喷淋洒水装置、加密布设喷头或采用移动式喷淋装置对产尘点进行喷淋降尘;降低装卸高度,采取遮盖运输、洒水抑尘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车间清洗废水经车间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冲洗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贵航金属公司的初期雨水池进行收集、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1000㎡)尾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5平方米),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弃油桶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
办理部门: |
生态环境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6-2099996 |
电子邮箱: |
1193301801@qq.com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