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发改节能〔2025〕294号
池州恒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50万吨/年硫铁矿烧渣除杂提质伴贵金属回收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502-341702-04-01-245845
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总投资158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1#标准化生产厂房与标准库房、配电室、门卫室、循环水池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主要设备为磨球机、旋流器、螺旋鼓风机、渣浆泵等,达到50万吨/年硫铁矿烧渣除杂提质伴贵金属回收的能力。
选矿产品方案为载金炭(载金炭品位为2000g/t,年产载金炭量为168.55t)和铁精矿(TFe品位60.19%,年产量为51.26×10⁴t);载金炭经解吸电解后产出金泥(金品位20%,年产量为1.52t,含金金属量0.304t)。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58.5吨标准煤(当量值)、7202.2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2488.61万千瓦时(折标准煤当量值3058.5吨),项目金矿选冶单位产品电耗49.77kwh/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26tce/万元(可比价)。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区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