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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62W/202511-00011 组配分类: 环境信访
发布机构: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排放监管缺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排放监管缺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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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企业废气直排问题多发问题,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排放监管缺失。池州市累计编码694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前开展监测516台,不合格96台,占比高达18.6%,但池州市仅对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问题予以处罚。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镇街、园区。

三、重点措施

1.依法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行为;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管,定期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 

四、目标任务

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防治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已完成100台非道机械的尾气检测工作,依法查处1台不合格非道机械;

2.已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管工作,截止10月14日已完成2025年150台非道机械尾气检测的任务。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99114

电子邮箱:gcqdqb123@163.com

 

 

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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