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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B0461XL/202507-0017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5〕07002号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5〕07002号

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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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作出日期 项目名称 违法用地主体 违法用地位置 涉及土地 违法类型 处罚决定书文号 依据
面积(亩)
1 2025.7.30 连玲于非法占地案 连玲于 马衙街道童铺村和大路村 21.54 非法占地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5〕0700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发布)第四十二条规定和《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意见》(皖民务字〔2025〕21号)相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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