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7430831346/202509-00025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关于池州恒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硫铁矿烧渣除杂提质伴贵金属回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发改节能〔2025〕294号
池州恒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50万吨/年硫铁矿烧渣除杂提质伴贵金属回收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502-341702-04-01-245845
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总投资158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1#标准化生产厂房与标准库房、配电室、门卫室、循环水池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主要设备为磨球机、旋流器、螺旋鼓风机、渣浆泵等,达到50万吨/年硫铁矿烧渣除杂提质伴贵金属回收的能力。
选矿产品方案为载金炭(载金炭品位为2000g/t,年产载金炭量为168.55t)和铁精矿(TFe品位60.19%,年产量为51.26×10⁴t);载金炭经解吸电解后产出金泥(金品位20%,年产量为1.52t,含金金属量0.304t)。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58.5吨标准煤(当量值)、7202.2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2488.61万千瓦时(折标准煤当量值3058.5吨),项目金矿选冶单位产品电耗49.77kwh/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26tce/万元(可比价)。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区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
产、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级平台。
四、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明确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为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上限,项目年度实际能源消费应控制在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能耗控制目标之内。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贵池区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5年6月18日
抄送:池州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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