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21日在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城市管理局、江口街道办事处和里山街道办事处等3家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完成了区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任务,区本级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多举措促增收,增强财力保障。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36亿元,比上年增长4%,税收占比74.4%。非税收入完成7.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5%。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2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4.25亿元。盘活存量资源,收回存量资金6.60亿元,统筹纳入预算管理。
——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区财政部门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同时,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的增长。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压减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 2270.86万元,严控政府非必要开支。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水平。2024年,区财政局以绩效目标管理为核心,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推动各预算单位对279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对11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显著增强了预算单位绩效责任意识。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9亿元,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66.33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补助镇街支出等,支出总计62.2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亿元,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等,总计25.38亿元;支出20.96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总计2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万元,加上级补助,总计88万元;支出60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95亿元,支出26.6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79亿元。2024年,五个分税制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亿元,支出3.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24亿元,支出0.24亿元。
从审计结果看,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区财政部门未将1458.5万元抱团发展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二)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1个部门2个项目连续两年预算与实际支付差额大,预算编制不准确。1个部门无依据增加项目预算42.36万元。
(三)预算支出超标准执行。2所学校的区外培训费支出超标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1个部门、1个街道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1个街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相关部门及街道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规范。主要是新增420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和超范围支出1.63万元。
(二)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主要是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部分公车未纳入管理平台集中管理、无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费用27.40万元。
(三)会议费超预算支出。主要是会议费超预算支出2.51万元。
(四)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主要是个别工程项目增加签证65.74万元未报批、多计价款2.12万元。
(五)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主要是确需报废的559.94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对罚没收入管理、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领域资金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
(一)罚没收入征收管理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全区2024年罚没收入征收、罚没物资的管理及处置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未按规定建立区级罚没物品处置审批和备案制度;二是118.71万元罚没收入未追缴到位;三是罚没物品管理台账制度未落实、罚没物资处置不规范、不及时。
(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对2023-2024年实施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项目决策程序倒置、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二是个别乡村振兴衔接项目部分资金改变了批复规定的用途;三是个别衔接资金项目投资建成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是个别衔接资金项目尚未发挥效益。
(三)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对区民政局及其行业管理的5家公建养老服务中心、5家公建民营养老服务公司以及1家民营养老服务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少数公建养老服务中心申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资金不实;二是4家公建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至2024年的实际伙食费低于规定标准;三是2家公建民营养老服务公司存在虚增伙食费标准、虚报护理费支出行为;四是1家公建民营养老服务公司违规将财政补助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支配使用。
(四)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实施35个项目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未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二是少数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三是少数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且未办理设计变更等手续。
四、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9个问题中,有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通过全面整改,已收缴或归还原渠道资金53.1万元,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737.34万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内控制度9项,补登固定资产122.47万元。
对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区审计局已分别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问题十分重视,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得到整改。
五、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零基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控制,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要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大资源统筹、多举措促增收,切实增强财力保障。
(二)促进决策部署精准落实。要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非税收入征管、养老、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抓好专项资金管理各环节,加强项目监督把关和申报资料的审核,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工程规范化建设。各建设单位要强化自身在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以身作则,带动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制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程序规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