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繁体版
登录
注册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网站首页
领导之窗
走进贵池
资讯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结果
索引号:
11341802MB1B0461XL/202507-0016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标题: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5〕07001号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21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5〕07001号
发布时间:2025-07-21 11:11
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默认
大
超大
]
文本下载
序号
行政处罚作出日期
项目名称
违法用地主体
违法用地位置
涉及土地
违法类型
处罚决定书文号
依据
面积(亩)
1
2025.7.21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非法占地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乌沙镇双塘村
3.23
非法占地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5〕0700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鉴于该项目为经区民政局批复的公益性公墓,所占用林地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你单位积极配合调查,愿意完善用地手续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