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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3xr/202508-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发布机构: 贵池区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贵池区林业局2025年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公示表(8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07
贵池区林业局2025年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公示表(8月)
发布时间:2025-08-07 10:38 来源:贵池区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时间

简要案情

违法类型

处罚意见

方习宝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2025.8.6

经依法查明:方习宝于2020年4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碧岩村与涓桥镇四联村交界处南冲山场(小地名)内建养鸡棚和管理房,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安徽永祥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鉴定,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为0.0146公顷(0.219亩),其中清溪街道办事处碧岩村黄山组养鸡棚面积0.0067公顷(0.1035亩),涓桥镇四联村中畈组管理房面积0.0077公顷(0.1155亩)。涉案地块原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类为乔木林地 。均未硬化。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于2026年7月26日前恢复植被;
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佰柒拾陆元整(876.00元)。

2

池州乐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2025.8.6

经依法查明,2024年2月至今,池州乐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贵池区梅村镇十字、珍溪、必胜村,因S358青阳至红石公路改建工程(W-11标段)占用林地修筑路基边沟、挡土墙等设施,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安徽永祥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鉴定,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0.3696公顷(5.54亩),其中商品林0.1864公顷(2.79亩),公益林0.1832公顷(2.75亩),均为乔木林地。地表硬化总面积为0.0485公顷(0.73亩),其中商品林0.0459公顷(0.69亩),公益林0.0026公顷(0.04亩)。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于2026年7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陆佰伍拾玖元整(¥2176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