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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江之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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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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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查明:2023年7月份至2024年7月份,安徽省江之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境内林地修建道路、广场,致使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被破坏。经安徽永祥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鉴定,安徽省江之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占用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林地12处,总面积为0.5227公顷(合7.8405亩)。上述林地森林类别均为商品林,其中乔木林地2处,合计0.0513公顷(合0.7695亩);灌木林地10处,合计0.4714公顷(合7.07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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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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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于2026年6月28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零壹拾陆元整(4730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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