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双丰圩有大量水塘养殖小龙虾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年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指出的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双丰圩有大量水塘养殖小龙虾问题。贵池区和池州市林业部门日常监管巡查不到位,该问题整改反弹,双丰圩内仍有约430亩水塘养殖小龙虾、鱼类,周边散落农药包装废弃物。
二、整改实施主体:
区林业局、墩上街道、梅龙街道
三、重点措施
1.强化巡查,禁止在核心区有龙虾养殖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2.清理周边散落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规范回收处置。
3.强化宣传,提高种养殖承包户的环保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四、目标任务
自然保护区内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控清单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强化巡查,形成巡查巡护记录,禁止在核心区有龙虾养殖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2.已清理周边散落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规范回收处置。
3.已强化宣传,通过告知牌、一封信等形式提高了种养殖承包户的环保意识,与2家承包户重新签订水田承包合同,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5日,共3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反馈。
监督电话:0566-3397580;
电子邮箱:1428020536@qq.com。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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