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504-00048 | 组配分类: | 职业教育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职业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1268号)、《贵池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指标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贵财预〔2025〕5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贵教体〔2024〕65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教体〔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认定35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按生均1150元/学期的资助标准,拨付资金40.365万元(困难生类型、人数分布及资金分配见附件1)。现就做好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述资金由主管部门通过九华农村商业银行代发至学生第三代社保卡或银行卡。打卡发放完成后统一通知,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家长查收。
二、区教体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财预〔2023〕129号)要求,抓紧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助学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助学金资金,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你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219849。
附件:贵池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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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单位: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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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困难学生总数 |
困难类型及人数分布 |
补助标准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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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家庭学生 |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
城乡低保学生 |
低保边缘人口 |
特困救助学生 |
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
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
孤儿学生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残疾学生 |
残疾人子女学生 |
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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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池区职业学校 |
351 |
92 |
3 |
10 |
5 |
44 |
4 |
0 |
0 |
0 |
1 |
2 |
5 |
18 |
167 |
1150 |
403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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