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985G/202504-00014 | 组配分类: | 道路运输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民 |
名称: | 贵池区关于对重点货源企业实行源头治超监管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关于对重点货源企业实行源头治超监管的通知
各治超成员单位、各货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贵池区道路货物运输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成果,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超工作不断深入,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2025年全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现将贵池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源头治超重点巡查监管单位
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
池州茅迪矿业有限公司茅坦白云石矿
池州市来龙山白云石矿
安徽省池州市双桥熔剂白云岩化工用石灰岩矿
安徽省池州市曹村矿区方村矿段电石用石灰岩矿
池州市华东明珠石材有限公司
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秀山石灰石矿
池州市皖加矿业有限公司
池州润达矿业有限公司牛栏冲石灰石矿
池州市银龙矿业有限公司
禄思伟矿业资源(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润洲矿业有限公司
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东方钙业有限公司棠溪石灰石矿
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白云石矿
池州市秀山石材有限公司
池州市黎虎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池州齐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巡查监管、社会监督
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对上述货源单位实行重点督查,每月巡查监管不得少于1次。
源头单位应严格落实源头治超车辆报备制度,规范使用“池州市货运源头统一计量信息单”,对矿产品运输车辆出厂(矿)前,必须督促封闭运输,杜绝泼洒、扬撒现象。
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离企业,要做到不为超限超载车辆配载、装载货物,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矿)上公路行驶。
源头治超监督(举报)电话:0566-2568211
贵池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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