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我区建设了49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容量3946KW,自2018年并网发电以来,发挥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由于相关责任不清、运营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站发电效能没有最大发挥。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根据《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贵池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
办法的出台,明确了运维企业的管理职责,建立起区、镇、村三级分工负责、职责明确的运维管理机制,有效保障电站安全高效运行,提升发电效能,增加发电收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扶贫开发局组织专人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初稿并征求相关区直单位、镇街道、村居和运维企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了该管理办法。
四、工作目标
形成机制健全、职责明确、范围清晰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制度,切实保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五、主要任务
明确管理机制:实行区、镇街道、村居分工负责、职责明确的联合运维管护机制。划分管理范围:运维企业负责电站运行监测、电站设备巡查、检修、更换等工作;电站日常管护人员负责电站地表物的维护及电站运行状态管护。厘清管理职责:明确了光伏运维企业职责、日常管护人员职责、镇街道职责,光伏运维企业负责管护人员培训管理、对电站运行监测、专业巡查、设备更换、应急响应等,保障电站正常运行;日常管护人员负责电站周边秩序管理、电站日常保洁、除草任务等;镇街道负责协调运维企业及相关村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电站运维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创新举措
通过明确划分运维企业、日常管护人员、镇街道及各村居具体职责,使各相关部门、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光伏电站运维管护工作,切实保证光伏电站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
七、保障措施
区扶贫开发局及各镇街道负责统筹协调运维企业和相关村居进行电站的日常运营管护工作。每日通过远程监控或电站管护人员和运维企业沟通,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电站正常运行。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扶贫开发局将加强对运维企业及各村居管护人员的监管力度,督促运维企业和管护人员共同做好光伏电站的日常运营、监测、管护、消缺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发电效益。
解读部门: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咨询电话:0566-262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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