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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38Y/202504-00012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免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免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5-04-0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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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免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工作,根据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免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贵教体〔2022〕46号)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贵教体〔2024〕6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与内容

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脱贫户、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

1.脱贫户、低保户家庭子女;

2.学生本人残疾,因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

3.孤儿或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烈士子女。

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免收课后服务费。已经收取的,要在本学期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给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家长。对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结合实际给予减免课后服务费,但财政不予补助。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确保补助资金规范、有效使用。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等材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

各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并在公示栏醒目位置张贴咨询电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66-3219849)受理举报投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虚报学生数、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责任。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材料

各校拟免收课后服务费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务必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课后服务费统计表和明细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于4月22日前报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05室)。

联系电话:0566-3219849。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统计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明细表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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