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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皖财资环〔2024〕644号))绩效目标自评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皖财资环〔2024〕644号))绩效目标自评表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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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皖财资环〔2024〕644号))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皖财资环〔2024〕644号)
主管部门 [214]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预算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 9 10 100% 10
   中央财政资金 -
        其他资金 -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分值
(40分)
得分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拨付合规性 资金拨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8 8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 8 8
执行准确性 资金执行是否及时、准确 8 8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是否进行预算绩效监控、自评 8 8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资金支出全过程是否履行审查、核实责任 8 8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贵应急字〔2024〕119号)文件要求,申请财政资金9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年完成支付财政资金9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50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防汛排危除险和应急整治 ≥5处 5 3 3
转移群和安置受灾群众数量 ≥29人 29 3 3
质量指标 专款专用率 100% 100% 4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相关资金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4 4
时效指标 洪涝灾害险情应急处置及时率 100% 100% 3 3
洪涝灾害险情应急处置时间 ≤12小时 10小时 4 4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9万元 9万元 4 4
经济效益
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 通过项目实施,降低受灾群众的经济损失,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 达成预期指标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灾区社会秩序 通过项目实施,使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达成预期指标 5 5
生态效益
指标
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对环境的改善或提升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灌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灌区生态多样性,防范自然灾害 达成预期指标 4.5 4.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层防汛应急能力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应对汛情的预警、防御、抗灾等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5% 5 5
分总 99.5 9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上级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资金管理情况40分、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5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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