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74W/202504-00067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024_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度) | ||||||||||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名称 | 2024_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 | |||||||||
主管部门 | 215-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 | 100% | 10 | |||||
中央财政资金 | 5 | 5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分值 (40分) |
得分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拨付合规性 | 中央财政资金5万元严格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付至唐田镇文化站,未出现延迟或截留现象,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8 | 8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文化站日常维护经费,包括设施修缮、设备更新及文化活动开展等,未发生挤占、挪用或超范围支出情况。 | 8 | 8 | |||||||
执行准确性 | 预算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完全一致,资金支出严格按计划落实,未偏离既定用途,执行精准度达100%。 | 8 | 8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通过资金投入,组织文化活动,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5%,有效达成“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促进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绩效目标。 | 8 | 8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主管部门全程监督资金使用,确保支出责任落实到位,未发现违规问题,资金管理责任体系健全。 | 8 | 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贵文旅【2024】41号文件规定,申请唐田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补助5万元,用于文化站日常维护经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促进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及幸福感。 | 根据贵文旅【2024】41号文件规定,申请唐田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补助5万元,用于文化站日常维护经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促进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及幸福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分值 (50分)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每年开放时间 | ≥260天 | 260 | 4 | 4 | ||||
每周开放时间 | ≥40小时 | 40 | 4 | 4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资金专款专用率 | =100% | 100 | 4 | 4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性 | 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拨付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底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5万元 | 5 | 4 | 4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及幸福感的积极影响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丰富服务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及生活幸福感。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影响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群众文化事业发展。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5 | 5 | ||||
分总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上级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资金管理情况40分、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5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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