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501-00012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翠屏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构建和谐社区,维护辖区内居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社区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故,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保证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翠屏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组 长:李其霞
副组长:王丽华
成 员: 汪松林 汪结丽 柯秀娟 丁文娟 阮梦琳 管春花、毕雅萍 严振鹏 金丽莉 曹长珍 王妮娜
信息员:羊翠翠
社区定期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对辖区内餐饮业、药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迅速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社区一把手负责制。
2、社区发生或接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社区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经请示后及时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救护受伤人员,保卫居民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3、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收集整理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社区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同时工作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翠屏苑社区社居委会
二O二五年一月二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