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池州市平天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我局受理,经过审核符合办证要求,拟上报贵池区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拟核发养殖证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养殖水域地点
水域四至
养殖面积(公顷)
水域核准使用年限
1
池州市平天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曹家圩(贵池区清溪街道翠屏苑社区)
东至E117.51.18,N30.63.53西至E117.50.58,N30.63.81南至E117.51.14,N30.63.04北至E117.50.67,N30.64.06
26.299
10
2
天堂湖(贵池区清溪街道翠屏苑社区)
东至E117.50.53,N30.62.18西至E117.49.40,N30.62.43南至E117.50.05,N30.61.41北至E117.49.76,N30.63.15
63.143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7日。
监督电话:0566-2620161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66-2620050(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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