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70A/202503-00012 | 组配分类: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开展贵池区2025年一季度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大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贵建管〔2025〕1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领域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红”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贵池区2025年春节前后建筑工地停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建管〔2025〕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池建安函〔202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贵池区 2025年一季度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大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贵池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项目自查自纠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 16日。
督察时间:3月17日至3月21日。
三、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等质量管理情况;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施工现场基坑(沟槽)支护等安全管理情况;春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项目落实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施工现场需要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和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
四、检查方式
此次督查将在各项目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共分为2个督查组,每组由我单位监督人员及一名专家组成。
五、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思想上要紧起来、措施上要实起来,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项目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消除潜在隐患,我处将对隐患自查整改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对未批先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影像记录。对于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扬尘防治不达标等问题拒不整改落实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池州市贵池区建筑业管理处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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