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做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的工作。完善演出宣传机制, 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 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 知晓率、参与度。
6、制作送戏活动短视频,利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宣 传推广。
7、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8、供应商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 ”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 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 分钟)、演出登记表等。“送戏 ”平台,上 半年能建成。在平台未建成前,相关短视频妥善保管,待平台建成后, 及时上传。
9、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合理安排演出,不得擅自变更节目内 容或服务转包、变相转包,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 27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5 年“送戏进万 村 ”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B 包
名称:送戏进万村演出
服务范围:贵池区梅龙街道、乌沙镇、唐田镇、秋江街道、江口街道 等 5 个镇街 40 个村,平均每个行政村“送戏 ”不少于 1 场。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具备音响、灯光、布景、字幕机等设施设备。
2、供应商开展演出活动前要与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 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3、供应商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单位发送具体演出时 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 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视频给采购单位。舞台 口 必须悬挂“ 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 • 送戏进万村活动 ”惠民工程的 宣传横幅
(横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式制作)。
4、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地或村庄路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 自 觉接受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 单。
5、做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的工作。完善演出宣传机制, 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 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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