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3958083294/202501-00103 | 组配分类: | 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区市场监管局:秋浦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连日来,秋浦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现场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依法查处使用改变农产品感官性状的“生鲜灯”作为照明设施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守法合规经营,促进食用农产品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步,该所将加大食用农产品销售中照明设施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改变农产品感官性状的“生鲜灯”作为照明设施违法行为,防止“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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