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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411-00041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贵池区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报告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4-11-0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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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以实施两个“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全区现有公民办幼儿园98所,在园幼儿16856人。其中公办园44所,在园幼儿7532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44.68%。普惠性幼儿园96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6341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为96.9%,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新建昭明幼儿园2024年秋季开园,新增学位270个,新增学位占比为150%。全区取得开设2-3岁托班资质的幼儿园21所,托幼一体幼儿园占比为21.4%2024年春季学期全区幼儿园均向家长提供延时服务,到9月份参加延时服务幼儿1323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参与延时服务幼儿6719人,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为解决家长暑期带娃难问题,2024年暑期有56所幼儿园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参加暑期托管幼儿3521人。

、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创新管理机制。设立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城乡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运营、民办幼儿园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成立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依托学前教育集团,采取“名园+”模式,引领新办园、农村园、民办园等发展,着力构建共同发展模式2024年6月12日,区幼教集团作为首批联盟单位正式加入长三角学前教育发展联盟,实现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为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是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强师资力量。为了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着力解决老百姓“入公办园难”、“入园贵”问题,2023年投入9000余万元新建或改扩建6所幼儿园,其中投入5200万元新建的滨江幼儿园在2024年春季已开园,江口等5所园改扩建工程投入3800万元,2023年9月份都如期开园。区委编委核定全区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4名,按照编制“一次核定、分批使用”的原则,根据公办幼儿园实际开办情况逐年分批核定编制使用计划。2022年至2024年共计招聘43名公办幼儿教师。

三是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做好托班评估认定印发《贵池区2024年度学前教育考核方案》,分城区、农村两个序列,以办园方向、保育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5个部分为重点对公办园进行考核,夯实普及普惠基础。充分利用第三轮整县帮扶行动契机,积极组织32 所薄弱园与省、市一类园开展结对帮扶,进一步缩小学前教育城乡间、区域间差距,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评估认定工作,2024年新增托幼一体幼儿园15所,其中完成备案10所。

四是努力落实经费保障。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2024年春季学期已下达幼儿园安心托幼补助资金347.56万元

三、评估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督导室、教育科、人事科、计财科、体育科、教研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了4个评估督导组具体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加强培训。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要求,制定了《池州市贵池区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督导评估范围、督导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组织实施及评估结果运用作了明确规定;5年为周期,每年督导评估幼儿园20所左右,5年内对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的督导评估。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上,对这项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

三是精心组织,规范评估。督导室会同教育科、计财科、体育科制定年度评估计划,认真做好学前教育摸底工作,全面校对各幼儿园的相关信息,全面指导幼儿园对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进行自评。10月15日至18日,区督导办成立4个督导评估工作小组,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评估督导组“对标对表”严格按照督评《细则》,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现场指导等方式逐园开展评估,并将结果和意见进行反馈,形成督导意见书,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跟踪开展复查复评。经评估评分,受评幼儿园中100%以上达到合格分值。其中:950分以上2所,占7.6%;850-949分20所,占77%;750-849分4所,占15.4% 。

四、评估意见和建议

1.督促各园补齐短板。利用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各园特别是民办园挖掘潜力、整改提升,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

2.积极落实临聘人员社保待遇。规范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以待遇栓心留人,稳定保教保育队伍。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请省内外名师来园指导,让教师外出到名园跟随学习,紧跟新形势形成新理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走名师兴园、科研兴园之路。

4.加强家园联系,形成保教合力。进一步加强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转变陈旧观念,取得家长支持,形成有效的保教合力,为幼儿今后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我们将以此次督导评估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积极加强整改,努力做好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水平,规范我区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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