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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38Y/202411-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25 发布日期: 2024-11-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下达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4-11-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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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15 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指标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贵财预〔2024〕19号)、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贵教体〔2024〕65号)及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教体〔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认定53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2024年秋季学期免学杂费补助对象。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按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37.91万元(各校困难生类型、人数分布及资金分配见附件1)。民办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区教体局直接拨付到有关学校,公办普通高中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申报项目资金,一级项目名称:341702231407990000001-重点保障支出(基本民生)。

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财预〔2023〕129号)要求,抓紧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助学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助学金资金,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校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219849。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25日


附件1:        

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学校

免学杂费人数

免学杂费对象分类(人)

免学杂费标准(元)

免学杂费总额(元)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残疾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学生

1

池州六中

136

83

47

6

0

850

115600

 

2

池州八中

142

96

44

2

0

850

120700

 

3

池州二中

45

26

18

1

0

700

31500

 

4

池州三中

72

47

24

1

0

700

50400

 

5

德明中学

37

29

8

0

0

700

25900

 

6

黄埔中学

20

13

6

1

0

350

7000

 

7

江南中学

48

30

17

1

0

350

16800

 

8

前江学校

32

20

12

0

0

350

11200

 

    

532

344

176

12

0

 

379100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  年度)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2024_普通高中生学生资助_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037]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实施单位

详见附件1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详见附件1

 年度资金总额:

详见附件1

   其中:财政拨款

详见附件1

   其中:财政拨款

详见附件1

         其他资金

详见附件1

         其他资金

详见附件1




中期目标(2024年—2024年)

年度目标

目标1:申请财政资金**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普高免学费补助。主要内容是免学费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学校予以补助,有效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弥补学校因免学费出现的运转经费缺口,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1:申请财政资金**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普高免学费补助。主要内容是免学费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学校予以补助,有效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弥补学校因免学费出现的运转经费缺口,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高免学费受益学生数

≥**人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符合《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池州市贵池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专款专用。

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资助识别率

95%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率

=100%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分别于6月底和12底前完成

资助信息公开时间

分别于5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元(详见附件1)

资助补助标准

省级示范高中:850元/人.学期,市级示范高中:700元/人.学期,一般高中:350元/人.学期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项目不适用该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对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弥补普通高中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减少的缺口,推进教育机会公平的影响程度

通过实施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有效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资金缺口,教育机会公平得到充分保障,促进贵池区社会和谐建设。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该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健全的资助制度,为政策执行提供可持续保障。

通过实施各项资助补助政策,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为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提供可持续支撑。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

≥90%

家长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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