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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24年池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池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4-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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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池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奋斗目标,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池州建设,奋力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以一抓到底的毅力和恒心全力抓好一项改革、三项国家级试点、六项重点工作,以更大气力固底板、补短板、强弱项,以更实举措锻长板、扬优势、抓特色,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上台阶上水平。

一、加快疾控机构改革,健全完善疾控体系

1.按时平稳有序做好疾控机构改革,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保障疾控机构改革期间全市血防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2.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持续推进重大疫情防治体系补短板行动计划,推广应用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加强新冠、流感等传染病监测预警,加快补齐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提高传染病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逐步完善市传染病独立院区、各县区传染病独立病区功能。

4.着力加强重大慢性病管理,实施好癌症早诊早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进慢病管理信息系统广泛应用,推动青阳县争创国家级慢病管理示范区、石台县创成省级示范区。

5.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宣讲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做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6.推进艾滋病防治“六大工程”,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落实落细宣传教育、扩大检测和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和疫情监测分析等措施,持续将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积极开展艾滋、丙肝、猴痘多病同防,切实提高高危人群检测和干预有效性、可及性。

7.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维持在90%以上,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呼吸道相关疫苗接种工作,按时完成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疫苗补种。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规范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备案管理,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

8.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公共卫生协同,常态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联防联控。

9.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全面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

二、着力推进三项国家级试点

10.深入推进国家结核病关爱行动试点。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日常监测、预警信息响应和现场应急处置,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加大耐药患者发现和规范治疗,做到关口前移控制“增量”,规范诊疗管好“存量”。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结核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大力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试点县石台县、青阳县要进一步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六类人群结核病筛查力度,规范结核病诊断治疗,加强结核病患者健康教育,做实心理支持及营养支持,切实提高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

11.扎实推进国家血吸虫病消除推进试点。对标推进《池州市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全面落实传染源控制、钉螺控制、病人救治监测预警、健康教育和能力提升等消除血吸虫病“六大行动”,完成全市13个乡镇达消除验收。试点县东至县要加大血防消除试点县项目实施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贵池区积极申报新一批国家级消除试点县(区)。

12.深入推进国家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的医疗机构与疾控监督员,要严格落实定期协商、检查信息反馈与交流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调度,每半年对疾控监督员开展一次业务考核,适时举办专兼职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专家督导检查,进一步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

三、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建引领

13.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深入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继续开展“深入一线听民意 聚焦诉求解难题”活动,深入推行便民惠民“双十条”服务举措。

14.深化行业党建。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运行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培训,加强非公医疗机构党建品牌创建,建强基层党组织,抓好星级支部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15.强化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加强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五大专项整治”,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做到“忠专实”“勤正廉”。

16.加强“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建设,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医患纠纷等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17.健全“民声呼应”办理机制,认真办理《民声呼应》刊载的涉及卫生健康系统事项,巩固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质效,不断提升民生问题源头治理水平。

1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涉卫生健康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快速规范处置,举办网络宣传工作培训班。

19.持续抓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集中整治取得系统性工作成果。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持续深化综合医改

20.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内涵建设,推深做实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医防融合、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三合”工作机制,各县区建立完善医共体内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21.深化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探索推进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22.完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机制。推动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建立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做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包干管理衔接工作。设立市级、县级会诊转诊服务中心,构建“县域-市域-省内-省外”有序就医格局。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中心药房建设。

23.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类管理,各县区继续建强3所乡镇中心卫生院。

24.继续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推动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

25.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两卡制”规范应用,加快推动实现人脸识别活体动态认证和关闭手工录入功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对电子健康档案的质量控制,确保真实、规范。

2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继续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2024年村医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0%。

(三)扎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7.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围绕“三个转变、三个提高”要求,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破壁”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和“织网”行动5个专项行动,推动“医疗质量、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改善护理服务”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住院设施提升工程、大型医院巡查工作(2023-2026年度)、平安医院建设有效落实。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质效,努力提升绩效考核位次。

28.着力推进市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建强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探索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池州市医学研究中心。建好县域医疗中心,推动市二院创建三甲医院,市中医医院、东至县中医医院深化三级医院内涵建设,东至、青阳县医院加快创建三级医院。

29.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制度和支持政策,督促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专科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管理制度,推动9个省级重点专科、53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取得实效。

30.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做好省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启动实施市级科研课题。

31.加强住培基地、全科基地内涵建设。完成省住培指令性招收任务,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做好国家、省对住培基地复评工作;加大全科住培、基层全科、妇产、儿科、精神卫生、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养(培训)力度;做好省、市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工作。

32.扎实开展“万马奔池 医路有你”人才系列活动。搭建人才引育平台,举办“池州卫生健康高校人才直通车”系列活动,力争引进本专科人才350人、高层次人才15人,引进1-2个高水平医疗团队;升级“秋浦名医”人才培育工程,推动县区将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设置基数管理;深化市人民医院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33.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信息互联互通攻坚,实现公立医疗机构间检验、心电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开展紧密型数字医共体建设。推动电子健康卡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一码通行”。持续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等级评价和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组队参加全省网络安全技能大赛。

(四)切实提高人口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水平

3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加快健全我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调整成立我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分析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市人口出生情况,提出健全完善积极人口生育支持政策的意见建议。

35.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托位使用率。新增托位900个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3个,新建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1家,新增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1个,创建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2家。

36.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落实“三个全覆盖”帮扶机制,深入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制度,提高计生家庭健康水平和发展能力。

(五)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37.对标完成全省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38.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2023-2025年)。深化3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创建成果,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胸痛、卒中、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遴选建设30个以上中医特色基层医疗机构,推动各县区全面建成“智慧共享中药房”。

39.培养中医药人才队伍。开展两年期西学中培训、全国中药特色传承人才培养、省中医护理骨干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普及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举办中医、中药、中医护理适宜技术竞赛。

40.弘扬中医药文化,举办中医药文化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群众爱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实施健康池州行动

41.健全健康池州建设工作机制,对照健康中国行动2023-2025年考核实施方案指标要求,制定健康池州监测指标体系,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对标完成。 

4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的决策部署,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动各县创建卫生城镇。继续做好健康影响因素试点工作,各县区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不少于2项。

43.推动贵池区开展省级健康县(区)建设并做好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推动石台县申报省级健康县(区)并开展建设工作;推动东至县、青阳县做好健康县(区)5年复评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健康县(区)。

44.深入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10大项目,加强健康公益广告宣传发布,全面普及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大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讲好卫生健康故事。

45.深入推进医防协同,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推动疾控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建立健全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网格化防病布局。

46.做优老年健康服务,加快推进“一科三院”建设,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独立规范化设置比例达80%以上,护理院(中心)县区覆盖率达到100%。

47.开展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老年心理关爱、老年痴呆防治促进和老年助医专项行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5%以上。

48.巩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成果,确保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含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面提升老年人就医感受。

49.开展省级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安宁疗护、医养联合体建设试点。

50.组织人员参加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51.推动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探索妇幼保健特色门诊建设。

52.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评估。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

53.做实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扩大新生儿筛查病种,扩大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面。

54.加强妇女“两癌”筛查,做好“两癌”筛查市级民生实事,提高免费筛查覆盖面。

55.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推动助产机构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确保“人”“证”一致,推动长三角“出生一件事”一网通办。

56.深化职业病危害监测和治理。严格落实监测项目,推动公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年度监测任务全面完成;建立监测监督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确保纳入系统登记的治理企业90%以上完成治理任务。

57.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加强与经信、发改等部门联系,推动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0%以上;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指导22家以上企业完成专项治理;开展技术支撑机构提质合规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实验室人员队伍建设、仪器设备配备、检测能力提升,强化职业健康相关机构质控管理,提升技术支撑机构能力水平。

58.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组织开展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持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抓实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工作,提升广大劳动者防护意识与健康素养水平。

59.抓好药政和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强化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加强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4年底前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推进营养健康学校、食堂、餐厅等场所建设。

60.完善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市级急救中心建成投用,县级急救分中心提升能力,基层急救站点保障正常运转,深入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五大中心建设,全力构建“城区15分钟、乡村30分钟医疗急救圈”。

61.持续做好血液管理工作,县域千人口献血率达11‰以上,血液采集量增长10%以上,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质量安全。

62.促进民营医院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审慎有序审批精神卫生领域民营医疗机构。

63.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和行风建设,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与收费行为。

64.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成果,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在市人民医院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继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系列活动,创新开展卫生健康普法活动。

65.深入开展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省级示范创建,推动市二院、东至县中医院力争创成第二批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医院。

66.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67.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健康监督抽查和市级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落实省、市医疗卫生领域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办,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质效。

68.鼓励支持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及所管理机构积极参与市级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制定。

69.着力推进健康医疗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实施健康医疗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健康医疗养老产业推进组工作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

四、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70.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电动车、危化品、醇基燃料、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用好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发现处置隐患、逃生避险的能力。

71.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及时规范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

72.做好项目谋划建设工作。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政府专项债的投资方向,切实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及建设工作。

73.做好医疗卫生投资、内部控制管理、统计、低值耗材统一采购管理等工作。

74.做好双拥工作。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工作,定期开展为边防海防官兵亲属上门送健康活动。为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开展视力、口腔健康筛查及军嫂“两癌”免费筛查。定期开展部队营地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组织开展驻地部队团级以上干部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利用“元旦”“春节”“八一”等重要时节深入部队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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