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412-00029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河湖长的通知 | 文号: | 贵河办〔2024〕56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区级河(湖)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马胜利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钱 松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河长:严 贞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何金华 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河长
(一)长江干流贵池段
河 长:马胜利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钱 松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协助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秋浦河贵池段
河 长:严 贞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水利局
(三)九华河贵池段
河 长:严 贞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四)清溪河
河 长:汪赛荣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
(五)大通河贵池段
河 长:张 亮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水利局
(六)龙舒河
河 长:邱 峰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
(七)黄湓河贵池段
河 长:何金华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八)牌楼河
河 长:胡灿熔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水产业发展中心、区水利局
(九)白洋河
河 长:桂 涛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
三、区级湖长
(一)十八索(含西岔湖)
湖 长:张 亮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二)升金湖贵池段
湖 长:何金华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四、区级第一库长
(一)电厂大水库:张 亮 区政府副区长
(二)滴水崖水库:邱 峰 区政府副区长
(三)四岭水库:夏永锋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四)马衙水库:夏永锋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五)西山水库:胡灿熔 区政府副区长
(六)八一水库:桂 涛 区政府副区长
(七)双丰电站水库:宋 婷 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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