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137/202412-00019 | 组配分类: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池州市2024年高素 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农[2024]54号)文件要求和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函[2024]66号)认真开展实施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现已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总结如下:
一、完成目标任务量
本年培育7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35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培训27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80人。任务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达100%,满意率100%。素质素养培训班共14个,分别由秋江同心村、东埂村、牛头山镇牛头山社区棠溪镇棠溪村、马衙街道马衙村、茶山村、殷汇镇济公村、牌楼竹溪村、墩上河口村、梅街长垅村、棠溪镇花庙村、唐田镇尚书村等共12个村举办了14个班,完成700人次的培训任务
二 、实施范围
2024年,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经局党组会议遴选决定由六家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本年具体培训任务。培育对象为全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殖大户、农业管理、生产、加工、服务、营销人员。
三、实施内容
高素质农民培育按照分类分层分模块按周期实施,我区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
(一)确定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经营管理型主要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主要培训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训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遴选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区农业农村部门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培训机构。
由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六家公益性事业单位分别是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贵池分校、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贵池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池州市贵池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池州市贵池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池州市技工学校承担全年培育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均结合自身优势与工作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区农业农村局对培训单位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操作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把关,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 实际,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注重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注重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优化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 务的培训方式。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 时(其中,线上培训16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培训8学时)。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强化跟踪服务。
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 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支持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搭建交流平台,展示高素质农民风采。
四、 资金保障
中央及省已上补助资金182万元已补助到区。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要求管理。已按照预拨制分二次在考核验收项目合格后拨付到位。
五、 实施过程
(一)精心制定方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全区年度实施方案。 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在本级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本级实施方案及培训规范,自主组合教学模块、自行设计培训课程,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报经本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
(二)扎实开展培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开 展培训,落实培训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 量关。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授课教 师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 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 (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 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
(三)抓好管理服务。培训结束后,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进行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
六、监督管理
(一)实行备案制。区农业农村部门在规范遴选培训机 构,并与其签订培训合同的基础上,按要求落实项目任务、资金到培训机构。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强化资金管理。一是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 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和通过规苑范程序确定的培训价格,依规将培训资金预 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二是资金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要求,制定和完善今年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
(三)加强监督和绩效评价。采取切实措施,强化指导服务和过程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底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进行监管。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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