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 、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 、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等。检验项目:非法添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本次共抽检6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57批次,不合格3批次。先予以对外公示,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