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2012年第2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于2012年12月28日业经省政府(皖政地[2012]1145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13.3299公顷。因用地需要,现将有关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征收位置位于马衙街道、牛头山镇,总面积13.3299公顷。
二、被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均为集体农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70%支付给农户,30%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支付给农户(下同):
土地补偿费标准:集体农用地土地补偿标准1.085万元/亩;集体农用地安置补助费标准2.325万元/亩,共计:土地补偿费216.9441万元、安置补助费464.8803万元。青苗补偿标准为500元/亩,计7.7978万元。根据池人社发[2011]28号文件规定的社会保障安置(男满60岁、女满55岁)以每人每月142元/月标准发放生活保障金。以上均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
四、听证
被征地农户对本公告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告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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