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662/202406-00051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池阳街道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街道辖区内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督查检查为主,结合食品安全包保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联合检查、下沉暗访等。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肉制品小作坊;以及多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
(三)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生产单位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街道制定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并整改突出问题。
(二)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100%。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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