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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23Q/202411-00008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9
区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1-29 15:31 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11月22日,区长钱松在区政府三楼4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副区长严贞、汪赛荣、张亮、夏永锋、何金华、桂涛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汪正祥出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吴淞列席会议,副区长邱峰、胡灿熔因公缺席,区直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负责同志在研究有关工作时列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审议了《贵池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会议指出,实施“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我区科技创新与产业项目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带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由区科技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胡灿熔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确保发挥实效。区科技局要主动学习研究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着力攻克一批影响我区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不断向现实生产力转化。3.做好效果评价。区科技局要组织专家对项目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要完善重大创新容错机制,在规则允许范围内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4.强化监督管理。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审议了《贵池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时代新征程作出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资本核心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严贞同志审核后,按程序提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2.强化组织调度。区财政局(国资委)要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要协调联动,围绕国有经济布局、科技创新机制、国家战略支撑、对外开放合作、企业重组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督办机制,力争年内改革主体任务落地。3.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区属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港口码头、旅游资源、农村资源等领域的专业化整合力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统筹谋划布局,引导产业资金投向我区产业链薄弱环节,不断壮大新兴产业集群。要履行社会责任,高标准推进民生领域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要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常态化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要注重总结改革经验和工作亮点,努力形成具有贵池特色的国企改革经验。4.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指导企业建立覆盖全产业链条的风险防控体系。要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绿色生产。要加强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三、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送审稿)》和《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送审稿)》。会议指出,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送审稿)》和《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送审稿)》,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严贞同志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国企市场化转型步伐,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核心竞争力。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用人、薪酬管理等方面突出市场化运作,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3.严格规范资产管理。区财政局(国资委)要全面梳理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确保“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实现“闲置资产”变“再生资金”。要做好划拨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避免“一拨了之”。要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和投融资能力。4.不断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提升国有资产整体效能。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精神,审议了《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经营业绩考核既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严贞同志审核后,以区国资委文件印发实施。2.区财政局(国资委)要积极借鉴上级国有企业和先进地区的考核经验,引导督促池州金桥投资集团公司落实好改革任务,统筹做好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两篇文章”。同时,要做好考核结果绩效评估,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和薪酬激励“指挥棒”作用,增强国有企业动力和活力。3.区财政局(国资委)要紧盯国有企业关键业务和运营重点环节,严肃规范经营投资行为,增强内外监管效能。同时,要强化为企服务,有力有效做好国企市场化改革要素保障。

五、会议审议了《贵池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农村改革的“一号任务”,对于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桂涛同志审核后,提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2.依法稳妥推进。农业农村部门要“吃透”政策,指导各地稳慎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政策前后衔接。要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利,确保政策平稳过渡。3.把握关键环节。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精准把握工作步骤和时间期限,抓紧抓实摸底调查、公示公开等关键环节。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试点经验。4.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做足前期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形式把政策讲清楚、讲透彻,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支持的积极性。

六、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论述,审议了《池州市贵池区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会议指出,贵池是全省重点林区,竹林资源丰富。实施“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打造“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是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竹代塑”重要指示精神的必要举措,也是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的重要抓手。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池州市贵池区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由区发展改革委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严贞同志审核后,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2.加强要素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围绕三年发展目标,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好“以竹代塑”重大项目用地、用能、环保等要素需求。工信、林业等部门要研究出台“以竹代塑”产品使用促进办法,在企业销售端、市场消费端等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不断拓展“以竹代塑”应用场景,支持优质企业出海。要倡导“以竹代塑”生活方式,鼓励区内餐饮、酒店等行业使用竹制品,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以竹代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推动产业升级。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业加快推进“以竹代塑”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和品牌创建,拓展以竹“代粮、代木、代钢、代气”等产业链条,推动“以竹代塑+”产业动能、产能、效能全面提升。要积极培育壮大鸿叶集团等区内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升级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全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会议审议了《贵池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送审稿)》。会议指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事关千家万户民生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今年是我区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第一年,抓好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送审稿)》,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严贞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抓好项目收集遴选。区政府办公室要利用网站、媒体等渠道,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筛选出既符合贵池实际又契合群众需求的民生项目。要做好意见集中和舆论引导,遴选“人民群众有需要,我们也能够办到”的项目进入民生实事项目库,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3.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要充分尊重民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民生实事共建共享,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民生实事质效的根本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