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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69780487f/202411-00026 组配分类: 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贵池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月29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9
贵池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11-29 11:27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违法企业

(自然人)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贵)城罚决字〔2024〕第045号

焚烧秸秆

宋金香

3****************9

当事人宋金香在贵池区梅龙街道建华村自家的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其行为已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2

(贵)城罚决字〔2024〕第046号

焚烧垃圾

张马玲

3****************4

当事人张马玲在贵池区梅龙街道钱溪社区自家的地里用树枝、杂草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污染了大气环境。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3

(贵)城罚决字〔2024〕第047号

项目总监未履行管理职责

肖长波

6****************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根据移交线索,查明当事人肖长波在2024年4月份至8月份“池州市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二期)EPC项目”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期间未在岗履职。

警告、罚款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七项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