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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69780487f/202411-00021 组配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贵池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月20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月20日)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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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违法企业

(自然人)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贵)城罚决字〔2024〕第044号

焚烧秸秆

彭玉云   

3****************7

当事人彭玉云在贵池区牛头山镇惠民村永丰组承包的田地露天焚烧秸秆,其行为已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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