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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410-00090 组配分类: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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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月(2024910时至930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37747例。

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猴痘10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8155例,死亡4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百日咳,占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73%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丝虫病、麻风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19592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95.76%

金秋十月,天气逐渐转凉,昼夜温差较大,易引发流感等传染病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水痘、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和登革热等疾病的发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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