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市、县政府投资建设且运营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核定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90J/202405-00031 组配分类: 市、县政府投资建设且运营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核定
发布机构: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墩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护理收费标准核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墩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护理收费标准核定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15 11:20
【字体大小:

市、县政府投资建设且运营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核定:

对社会半失能及失能老人暂不开放,对可生活自理老人开放。

收费标准:寄养每人900元/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