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411-00001 | 组配分类: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梅村镇四措发力筑牢文物安全保护防线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镇文物安全防范指挥工作,指导全镇的文物保护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文物保护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文物保护法》,开展文物普法和文物保护知识宣传 3场次,利用 LED显示屏、微信群、发放宣传单页 500余份等宣传形式传播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相关知识,全方位提升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组建队伍,广泛参与。成立文物保护志愿服务队,将文物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结合各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属地责任人、文保志愿者等人员进行文保政策和文保知识培训。
强化排查,排除隐患。对全镇 7处文物保护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文物建筑内电气设备隐患、违规用火用电突出隐患和问题,分类列出整改清单,限时整改,严查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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