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406-00048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关于印发《贵池区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号: | 贵水〔2024〕9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要求,现将《贵池区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024年6月17日
贵池区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贵池区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在推进水土保持体制机制走深走实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等工作,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五新贵池”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1.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及划定技术指南要求,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修编工作。积极推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2024年11月底前向市、省报送我区禁垦范围。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对镇、街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2.严格水土保持方案源头管控。从严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严守生态红线,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3.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建立并动态更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台账,运用卫星遥感等多种方式开展在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全覆盖跟踪检查,抽取不少于10%的问题及风险点多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表土资源保护利用等措施。加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季报三色评价为“红、黄”色的项目、存在大型渣场及高陡边坡的项目核查。对监督检查、验收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加强全过程闭环管理。
4.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根据省厅年度遥感监管工作方案,区水利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对2024年度遥感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实施动态清零。
5.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与区工信、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沟通对接,通报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共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区水利局加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曝光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7.加强水土保持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执法行为,按要求将水土保持监管履职中产生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水土保持信用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为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提供支撑。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相关单位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咨询服务单位为重点,准确认定及时报送列入水土保持“两单”的市场主体名单。
8.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及时互通信息,掌握征收情况,及时足额征收到位。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台账,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按规定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到年底前,延续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阶段性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9.全力推进“十四五”末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池州市贵池区新桥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抓紧辖区内“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进度,科学谋划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完成余冲山、储家湾、万古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水土保持项目资金支持。
10.因地制宜结合“和美乡村”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水利部门职责,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础支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合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完成《安徽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我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做好与贵池区水利发展、现代水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草、乡村振兴等规划衔接。
11.持续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主体建设的思想。调动社会资本和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认真总结2022~2023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亮点特色,积极谋划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成功经验,切实提升我区水土保持率。
三、创新完善水土保持工作体制机制
12.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与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水土保持方案联动审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要素保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推动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加强区域评估和城市建成区划定成果运用,落实承诺制管理等惠企政策。
13.完善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多元投入机制。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建设以奖代补试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14.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创新开展全民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利用公众熟知的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强化水土保持意识。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水土保持法治意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党建引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15.坚持不懈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扛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的政治责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全力破解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不懈为服务对象减负。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切实提升自身队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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