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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2410-00012 组配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618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618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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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618信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乌沙镇大桥码头建筑企业在去年施工时将混凝土脱模液随意向长江排放,造成水体污染,出现大量死鱼现象。该情况去年曾向贵池区环保部门反映过,但相关部门处理不妥。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施工作业,落实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四、目标任务

依法依规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加强巡查监管,施工企业已依法依规开展了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栏油绳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清理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023日至20241025日,共3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牵头验收(监管)区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568204

电子邮箱: 825612072@qq.com

                        

                              乌沙镇人民政府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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