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15R/202410-00008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875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875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贵池区乌沙镇明珠小区对面,离大埂10米左右处,有人将垃圾堆满投诉人的老屋基菜园附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立即清理堆放的装潢垃圾和生活垃圾。
四、目标任务
无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及时清理了堆放的装潢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元整;同时督促明珠小区物业加强管理,禁止居民乱到垃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共3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牵头验收(监管)区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97298;
电子邮箱:QZFJ2097298@163.com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