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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2410-00008 组配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875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LD202400875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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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LD202400875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贵池区乌沙镇明珠小区对面,离大埂10米左右处,有人将垃圾堆满投诉人的老屋基菜园附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立即清理堆放的装潢垃圾和生活垃圾。

 四、目标任务

无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及时清理了堆放的装潢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元整;同时督促明珠小区物业加强管理,禁止居民乱到垃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021日至20241023日,共3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牵头验收(监管)区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97298;

电子邮箱:QZFJ2097298@163.com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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